大学生在打工期间受伤可以算工伤吗?
答:视情况而定。
生活中,有不少人选择打工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和收入,或者是为了锻炼自己,积累社会经验。在校学生利用寒暑假在寒暑假打工;在职员工还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其他兼职工作。
无论是学生打工,还是校内员工打工,都难免会产生劳资纠纷,引发劳资纠纷。那么,打工受伤算工伤吗?
01
大学生兼职工伤不属于工伤
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:
20岁的李某是某大学的大二学生。去年暑假期间,她决定把两个月的暑假当成兼职。经介绍后,她在一家电子厂找到了一份工作。从 6 月 27 日到 8 月 27 日。在工作中,李某不慎伤到手指,被送往医院救治。李某向电子厂申请工伤赔偿,被电子厂拒绝,李某提起劳动仲裁,但仲裁结果为李某的情况不属于工伤。
02
博盛声明
看到这个结果,很多人都会有疑问:我怎么记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,因工作造成的伤害可以算工伤?
的确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因意外受伤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,可以享受工伤待遇。依法给予相关工伤保险待遇。
但根据《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从事非全日制勤工俭学,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,无需签订劳动合同。由于李某为大学生,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,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,不能认定为工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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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维权
那么大学生在打工期间受伤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?
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劳动者在受雇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,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,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,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方寻求赔偿。”
可见,大学生在打工期间意外受伤兼职,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,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。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康复护理实际发生的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餐补助费、必要营养费等康复费、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并继续治疗。
此外,大学生因非全日制工作受伤,可以直接以用人单位为被告,以劳务提供者责任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无需通过劳动仲裁。仲裁委员会。
那么兼职工伤属于工伤吗?
在职劳动者,经用人单位同意,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,在兼职期间受伤的。此时,员工的工伤属于工伤。
04
法律基础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认定为工伤: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的;
(二)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,发生事故受伤的;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(四)患有职业病的;
(五)外出工作期间,因工伤或者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;
(六)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,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渡轮、火车事故造成伤害的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以上就是关于打工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。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,兼职工作通常是兼职员工。工伤发生在工作中的,不一味认定为工伤或非工伤。视情况可以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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